诊断与改进工作办公室
人员及工作职责
主 任:主管教学副校长
副主任:教务处负责人
成 员:从党政办、学生处、人事处、招就处、教技中心、交通学院及教学系部抽调人员组成。
职 责:
1.编制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细则;
2.拟定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框架结构、学校质量目标、标准、运行机制等;
3.拟定质量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具体内容与指标、监控实施方案与流程、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;
4.督促、检查各部门、各院系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建设进度,诊改运行过程检查,实施目标考核,形成《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》;
5.汇总校内职能部门、院(系)的年度自我诊改报告,形成学校总报告;
6.协调各部门有效开展工作。